陈跃奎,男,197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在襄汾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 2010年8月任襄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7年元月至今任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员额法官。
陈跃奎同志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政治处、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工作,在各个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潜心钻研业务,注重从立法本意、立法精神上理解、掌握法律的精髓,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在立案庭工作期间,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的工作岗位上,耐心、细致、严谨、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位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受到领导、同事、群众的一致好评,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同时, 2017年在民事审判第一团队任员额法官,期间审结135件民事案件,结案率达97.83%,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廉洁、高效办案,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在维护民事审判法律尊严的同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和错案,大多数案件在双方当事人服判后均能自觉履行义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先后被市中院、县委、县政府、县法院授予“优秀法官”、“三等功”、“个人嘉奖”、“十佳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陈跃奎同志时刻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中实践,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为推动我院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