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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全“绿”以赴,以法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6-19 18:10:30 打印 字号: | |

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襄汾法院就一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并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公开庭审

护航环境资源保护

为切实履行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促进襄汾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2024年6月5日上午9时,襄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某、张某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一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田某某、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部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庭后,合议庭结合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的严重性等向被告人释法明理,并进行警示教育,本案将择期宣判。


普法宣传

共建美好绿色家园


6月5日下午,襄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石文辉、法官万丁毓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先后到襄汾县河东文体广场和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广场普法

在襄汾县河东文体广场,干警们通过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结合日常审判实例,以案释法,让群众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及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


企业普法

在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干警们通过向职工发放宣传单和典型案例宣传册、开展普法座谈会、面对面普法宣传等方式,宣传普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黄河保护法》等环保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职工增强环保法治观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海报6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次,在提升群众和企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的同时,也引导群众和企业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行动始于足下

绿色未来可期


保护环境,不止今日。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更要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让我们携手共进,一起学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理念,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为保护地球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襄汾法院将立足环资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持续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以普法宣传为依托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福祉。



 

责任编辑:襄汾法院